(分享)同言無忌-向家人出櫃 是否該有「18禁」?

文/開心幫幫主

Q:我今年國一,然後在PTT甲版PO了一篇自介,跟其中一位版友聊得很來,然後我有把我們之間的事情記在一本本子上;有一次大姊回來(她已知我的同志傾向),她就開始搜我的書包,然後發現了那本本子,我很緊張,就編了一個謊,騙她說那是17班的某一位同學,他也是G。

後來,我還滿後悔的,想要告訴她真相,卻又不敢,請問我該如何啟口呢?(北市fish)

 

A:fish,由於你的電郵十分簡短,所以我無法判斷你所謂的「還滿後悔的」是指什麼事?是你姊雖然知道你是同志,但卻抱持反對態度,所以你只好騙她你不是同志,並把事件賴給另一個無辜的同學?第二個可能是,你覺得不該出賣同學的同志身分,所以滿後悔的。

其實就在收到你電郵後的第三天,我正好和幾個大學社會系的同學有個小型座談,我就趁機詢問他們對你事件的看法,其中有位同學突然問我:「向家人出櫃,是否也該有18禁?」

這的確是個我從沒有想過的問題,所以我們的討論或許也可以提供像你這種年輕的朋友參考。

我 們一般所謂的「18禁」,指的就是「青少年不宜」的意思,所以像電影或出版品的分類制度,就有「未滿18歲禁止觀賞或閱讀」的特別標記。當然,許多青少年 同志可能都會覺得很委屈,因為他們早在小學時期就已經很清楚自己喜歡同性的同志傾向了,是我們社會的異性戀霸權思想不肯面對真相,為什麼反而要同志掩飾自 己的真性情呢?

電影或書籍、雜誌會有「18禁」的限制,為的是擔心心智還沒有完全成熟的年輕朋友受到誤導,因此同樣的,18歲以下的同志即 使確知自己是同志,但家人多半會以為那只是一種還沒定性的過渡階段,所以不是不當一回事就是嚴格控管,再加上青少年同志本身可能也無法把「同志傾向」說得 具體化,因此18歲以前「出櫃」,如果只有被漠視、打壓的後果,反不如等到成年後再說了。

至於如果是你出賣了同學,那只要向你姊解釋清楚並請她保密,是不是就能消弭你的不安了呢?

(如果你對同志親子或家庭議題有任何疑難雜症,歡迎來信寄到電子信箱GLclub@hotmail.com,每週二開心幫幫主將為你在版上解答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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